日前,安徽省7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每年将组织4000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地参加见习。见习期间,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500元,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同时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安徽实行的就业见习制度,针对的是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及省直有关部门可以选择条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并将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对制度健全、见习效果好的见习单位,可确定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予以挂牌,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
安徽规定,见习期间,见习生每月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500元,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见习单位还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同时,要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见习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见习期内,要根据见习毕业生的求职需求、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组织公益性的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活动,帮助见习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对在见习期间获得就业岗位的毕业生,见习期计入工龄。 |